夫妻两人一同买房时,房本上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这是爱或不爱的问题,但主贷人只能是一个人,另一人则是共同贷款人,也就是常说的“次贷人”,关于谁来当主贷人这个问题其实大有讲究。 有的夫妻会认为理应有赚钱多的一方来还贷,一般也都认为应该由男方来当主贷人,然而这样想当然的选择其实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钱多钱少并不是选择主贷人的第一评判标准。政策才是我们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 现在全国超过40城出台各种限购限贷政策,银行的房贷利率也一个劲的往上调。 所以我们选择主贷人的时候应该选择有首贷资格的那一个人,毕竟首贷三成、再贷五成甚至全款,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已经很常见了。 其次才是看收人,收入高而且稳定的一方可以向银行申请到更高的贷款额度。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购房时候的首付压力。 除了在主贷人的选择上存在思维误区,还有以下一些关于主贷人的常见误区看看你有没有犯。 误区一、房贷由主贷人一人承担 关于房子,女方最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房本上有没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房本没有自己的名字,就经常会认为自己无需为这套房子还贷。其实不然,不管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只要你参与了还贷,这套房子就有你的一份。所以不管怎样,就算是为了夫妻和美,女方还是应该尽量帮助一起还贷。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于夫妻来说,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这也就说明另一方不论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都是有资格参与还贷的。以后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帮忙还贷,对方以房本上没有名字,房子不属于来作为借口的时候,你就可以这样反驳ta了。 误区二、主贷人占有大部分的房屋产权 如果是婚前买房,房子是平均分配还是按份分配,其实是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去约定好的,并不是主贷人就一定占有大部分的房子产权。而如果是婚后买房,那么是不是主贷人,都与房产所占份额并没有关系,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平均分配产权。 误区三、不是主贷人,离婚就不用还房贷 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那么房贷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无论是否身为“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夫妻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作为“共同贷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 虽然在主贷人这件事情上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但是夫妻双方共同买房对于住房贷款还是有一些优势,虽然比一个人做贷款手续上要麻烦多样一些。最后希望大家摆脱这些误区,夫妻两人共同努力,都能买下自己喜欢的房子。 转载请注明出自别墅设计网:https://tuzhizhijia.com/ 千套别墅设计带别墅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