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到底归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以上这些法律条规都明确的告诉我们: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而我们农户只是单纯的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不是本村的成员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换句话说,地是村里的,房是自己的。 宅基地能不能继承?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如果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就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 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是,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因为建成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只是不能再次进行翻新和重建,到了房子自然消亡的时候村集体就会把宅基地收回,所以可以继承。 基本的继承问题有哪些?在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的,可以在经过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意出卖,那么这个房屋不可以翻建、改建、扩建,等到房屋到了不可以再继续居住的状态时,宅基地就会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的,将会比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看了以上这些关于农村宅基地产权所有和继承的知识后,大家应该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吧,农民虽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但是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而且也能继承宅基地建的房屋,所以现在大家明白了吗? 转载请注明出自别墅设计网:https://tuzhizhijia.com/ 千套别墅设计带别墅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