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占地面积:8.64米×10.67米;
占地面积:90平方米
建筑面积:248平方米。
建筑层数:三层;
建筑高度:10米(不含屋顶);
屋顶形式:坡屋顶;
设计功能:
一层:客厅、卫生间、楼梯间、厨房、餐厅、卧室;
二层:客厅、阳台、卫生间、楼梯间、卧室、卧室;
三层:露台、卫生间、卧室、卧室;
图纸目录:
建筑图:建筑设计说明、结构设计说明、一层平面图、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屋面平面图、北立面图、南立面图、1-1剖面图;
结构图:基础平面图、、三层梁平法施工图、三层板平法施工图、屋顶梁平法施工图、基础平面图、屋顶板平法施工图、二层梁平法施工图、二层板平法施工图;
1.本工程为三层农村房屋设计通用图纸,结构体系为三层砖混结构,
2.本工程所注一层室内地坪标高为±0.000。
3.图中所注尺寸除标高以米为单位,其余均以毫米为单位。
4.本设计不含二次装修,二次装修设计方案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后方可进行实施。
5.砌体材料均用烧结粘土空心砖。
6.窗台高度不足900处,在窗台内侧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净高1050mm,竖杆净距≤110mm,样式由甲方自定。
7.本工程建筑类别性质为三类民用建筑,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抗震烈度少于6度。
8.梁:主梁不宜留设施工缝;次梁的施工缝可设在梁1/3跨处;悬臂梁应与其相连接的结构整体浇筑。
9.柱:施工缝应留设在梁底标高以下30mm,或留设在梁、板面标高处。
注:本设计包含PDF格式版本,您可以通过PDF浏览器查看图纸。